内容:辞退员工除了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,是否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,答案五花八门,有的说需要,有的说不需要,请问正规的合法的劳动法哪里有?谢谢
匿名 2012年09月21日 01:29 浏览15568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:用人单位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。
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七条规定: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注意:回复的内容不会直接展示出来,需要等待管理员的审核。 | |
回复内容: | |